2005年3月2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无证肇事找来替身 骗保成功领刑罚金
张阿久 赵蓉

  张军无证驾驶出了车祸,为瞒天过海,就找人顶替向保险公司索赔,但他领到理赔款不过3天,公安局的电话就打来了。近日,象山县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张军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  无证驾驶闯祸
  在某集团公司工作的张军很羡慕有车族。2003年初,公司有一批车要清退,张军就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,随后即报名参加驾驶员培训。2003年8月,张军过了理论考核关,路考尚未通过。手痒痒的张军就在未取得驾照的情况下开起了车子。9月28日下午,张军开车在公路上将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唐根撞伤,之后将其送到医院救治。
  无证驾驶的张军自知罪责难逃,立即打电话给有驾照的同事姚刚:“我正在考驾照,出了这个事肯定考不成了,帮忙顶替一下好吗?”碍于情面,姚刚答应了。当日,张军跟公司的车管科长说:“我的车子借给姚刚开,发生交通事故了。”车管科长叫上姚刚一起到象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报案,并立即打电话给保险公司。
  瞒天过海骗保
  直至发生车祸时,张军从公司买的这辆车尚未过户,而这辆车的保险是公司给上的。精明的张军为减少损失,竟动起了骗取保险的想法。为封住被撞人唐根的嘴,张军言明,医药费按交警处理的给,另外再给2万元钱,条件是当交警来调查时,指认一下当时驾车的是姚刚。唐根答应了。2004年7月初,张军与姚刚、车管科长一起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。由于张军的瞒骗,处理结果为,该起交通事故由姚刚负全部责任,赔偿受伤者唐根医药费等5.8万元。于是,张军在付清这笔医药费后,于8月底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,9月13日,张军如愿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款4.2万元。
  真相败露领刑
  正当张军为骗局成功而沾沾自喜时,9月16日,象山公安局交警队的电话来了,叫他和姚刚一起到交警队就该起事故说明情况。吓出一身冷汗的张军立即叫上车管科长陪同到交警部门投案。在交警队,张军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的真相,并当场退还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。
  象山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军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故意编造虚假原因,隐瞒事实真相,骗取保险金额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保险诈骗罪。考虑到被告人主动投案,真诚悔罪,遂作出了从轻判决。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(张阿久 赵蓉)